自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我区持续排查涉疫风险场所,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严防疫情传播蔓延,现向广大居民公告如下: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凡3月1日以来到过东部市场,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时间节点和地点重叠人员,立即主动向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村)报备,并配合街道社区(村)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2、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亮码验码等防控措施,做到“戴口罩、少聚集、一米线、常通风、勤洗手、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兰州市城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