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疫情防控甘肃在行动】
我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
中国甘肃网3月25日讯据甘肃日报报道(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李永萍)日前,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全省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紧急拨付救治预付金,落实救治费用医疗保障,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物资采购保障,持续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费用保障。
《通知》明确,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我省基本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统筹地区现行规定支付,即:住院期间发生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费用按照甲类项目与其他住院医疗费用一并由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结算支付,门诊发生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费用按照统筹地区现行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规定执行。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检测试剂的费用,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
《通知》指出,疫情发生地区,可按程序向集中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单独拨付新冠肺炎救治专项预付金,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全力支持集中救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工作顺利开展。
各地应切实做好确诊、疑似参保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督促各集中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对本地参保患者和异地参保患者继续实施“先救治、后结算”,会同财政部门,落实救治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财政补助,积极配合省医保局做好跨省异地和省内异地参保患者救治费用清算工作。要全力畅通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应急挂网绿色通道、全面简化疫情防控医疗物资阳光挂网申报办理程序,助力救治药品、检测试剂、防控物资保障供应。
《通知》要求,各地医疗保障部门应严格执行新冠病毒疫苗专项预算,及时足额向各级接种机构结算疫苗接种费用,切实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严格落实“长期处方”、互联网诊疗等医保结算报销政策,减少参保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