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评是什么意思?环评怎么办理
一般环评的办理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立项
⑴编制工程项目书
⑵携带工程项目书到所在区经发局申请项目立案(去之前先询问下办理立案需要提供的材料)
2.环评
⑴备案完成后,带着立案资料到当地环保局办理环境评估事宜,如只需环评报告表,则企业自主填写即可,基本不产生费用;如果需要制作环评报告书环保局会推荐几家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帮助完成报告书的编制及环评中的各项工作,选用环评机构即会产生费用。
⑵选中一家环评机构签订合同,费用一般视投资额而定。
⑶环评机构来人查看现场,企业提供环评中所需的一切资料及一切细节(生产工艺流程、所用各种原材料明细及年用量、存储方法、废弃物处理方法、原材料成分等等。另外,有没有噪声、如何解决;有没有工业废水,如何处理;有没有废气有害气体,如何处理;有没有废渣,如何处理;各种工业废弃物如何处理等等;)。
⑷环评机构根据所上项目所用各种设备、原材辅料,编制开工建设前对项目所在地周边空气环境检测的具体内容(如噪声、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VOC等)、检测频次(检测几天,每天检测几次等)、检测点位(厂区周边设置几个检测点),企业带着环评机构出具的检测内容,到环境监测站或第三方检测机构申请检测。费用=点位数*天数*次数*单价一般点位设置为2-4个(视厂区周边环境而定,区民区越多点位越多)一般检测项目的频次为7天每天4次,企业还要对企业附近居民、单位进行入户调查,征询居民对企业上这个项目的意见将调查结果提供给环评机构。
⑸拿到检测报告后交给环评机构
⑹从环评机构取回调查表,到附近居民家中、周边企事业单位进行入户调查,环评机构会对调查份数有一定要求,调查结果交回环评机构即可
⑺如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危险废弃物应与相应的环保处理企业签订合同
⑻委托的环评机构编制环评报告;进行项目信息公示(报纸、网络);组织专家评审会;根据专家的意见修改环评报告;修改后的环评报告上报市评估中心,评估中心出具技术评估报告;所在区环保局审批,最后环保局会下发批文,项目可以开发建设。
⑼开工建设、项目投产。
⑽项目正常生产后,到所在区环境监测站申请环保验收
⑾验收合格后整个环评过程结束,如验收不合格,会再次整改直至合格。
以上工作全部完成,如果顺利的话,预计需要半年左右时间,费用根据工程项目大小及工程内容、检测项目不同会有很大差别。
二、报告书审批内容是什么
1、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涉及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的,是否征得相应一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的同意;
2、项目选址、选线、布局是否符合区域、流域和城市总体规划,是否符合环境和生态功能区划;
3、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
4、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能否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划标准;
5、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否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6、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能否有效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三、审批程序
1、申请与受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采取法定形式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行政审批大厅受理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并进行核验,作出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处理。
2、项目审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需要进行技术评估的,由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评估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估报告。
3、项目批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根据审查和评估结论提出审批建议,经相关司会签后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专题会和局务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办理批件。
4、听证与信息公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政府网站公布受理的建设项目信息;在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前,公示拟批准的建设项目信息;作出批准决定后,公开审批结果。对可能影响项目所在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以及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建设项目,可以举行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