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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的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施细则从加强从业主体管理、规范服务收费、加强交易监管等七个方面明确提出具体监管措施,旨在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针对当前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利用房源客源优势收取过高费用、未明码标价、捆绑收费、滥用客户个人信息等问题,实施细则明确,加强房地产经济机构备案管理,建立健全备案管理制度。推行经纪从业人员实名登记。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的经纪服务由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组成。基本服务是房地产经纪机构为促成房屋交易提供的一揽子必要服务,延伸服务是可单独提供的额外服务。


在规范服务收费方面,实施细则指出,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由交易各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结合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协商确定。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


此外,实施细则明确,严禁操纵经纪服务收费,反对市场垄断。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房地产互联网平台不得干预房地产经纪机构自主决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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