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长安网

自去年“万人助万企”活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响应高检院和省委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全省大局的理念,立足检察职能,躬身入局,凝神聚力,深入工厂车间一线,精准了解企业所急所需所盼,通过依法办案、能动司法,进一步提振企业发展的信心指数,激发企业内在创新活力,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为河南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洛阳

“谢谢检察院,

让公司在困境中看到了希望!”

近日,河南豫康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冒着严寒,将一面写有“彰显法律公正助推民企发展”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亲手送到了洛阳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栾明璐和承办检察官杨睿森手中,对洛阳市检察院依法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责,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洛阳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始终把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办理该民营企业案件的过程中,第六检察部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权益。在该案中,河南豫康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余万元银行存款被法院冻结,经了解该公司被起诉且已进入执行程序,遂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该案系孟津区检察院提抗案件,承办检察官受理案件后,通过调查核实,发现本案存在法定监督情形,于是依法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河南豫康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收到抗诉通知书后,认为公司经营本就举步维艰,公司财产又因诉讼被冻结,资金周转极其困难。检察机关深入细致审查该起涉民营企业案件,及时高效作出抗诉决定,使该公司案件迎来再审机会。该公司负责人一再表示是检察机关的依法监督,让公司在困境中看到了希望,救活了一个举步维艰的民营企业。

漯河召陵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护航民企,让我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护航民企发展的做法,让我切实感受到了司法温度,今后我作为企业管理者一定带头遵纪守法,合法合规经营,为漯河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近日,在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的不起诉公开宣告会现场,该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刘朝阳宣读完不起诉决定书后,涉案民企负责人赛某激动地说。

被不起诉人赛某系某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在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农用耕地,用于扩建物流园区,造成耕地严重毁坏。该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后,赛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表示认罪悔罪,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且其系主动投案自首,积极协调办理完善土地手续,所侵害的法益已得到修复。

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优化营商环境,该院综合案情拟对赛某作不起诉处理,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律师代表等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赛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涉案人员基本情况以及所在企业情况、侦查机关认定的事实及意见、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及证据、承办人意见充分阐释。

5名听证员对案件相关情况进行了细致的提问,并与承办检察官就检察机关审查认定过程以及检察机关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和企业合规审查作了探讨交流。听证人员分别对案件进行评议,认为这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审查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赛某作出不起诉处理,并对检察机关平等保护非公经济、护航民企健康发展的作为给予充分肯定。

近日,召陵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公开宣告的方式对赛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该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刘朝阳表示,检察官主动将服务保障“六稳”“六保”融入司法办案,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拒绝机械就案办案,防止案子判了、企业倒了,要让企业和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公平正义,切身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

商丘

省人大代表宋肃远:“建议把法律服务进企业的形式常态化”

为进一步关心、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的法律难题,3月29日,商丘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全体干警走进河南诚实人实业集团,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

省人大代表、河南省诚实人实业集团董事长宋肃远带领干警们对企业进行参观了解,并就企业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取得的荣誉、未来发展等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座谈中,该院第六检察部负责同志介绍了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及监督方式,以及落实好高检院“五号检察建议”、打击虚假诉讼专项活动、办好涉农案件等9项重点工作,并向企业赠送了《民事检察宣传手册》,还从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知识产权保护、劳动纠纷处理等与企业息息相关的方面进行法律风险防控提示,并现场解答了员工提出的法律问题。

宋肃远对于检察机关送法进企业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他还建议:“检察机关不仅要多听,更要多深入企业实地调研,把法律服务进企业的形式常态化,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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