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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俊强

幼儿园、社区卫生中心、社区商业……这些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关系到居民入住后的日常生活是否便利、孩子能否尽快享受到就近入学、老人能不能就近看病拿药等等。过去,很多买新房的市民会遇到这种烦心事儿——房子是入住了,但小区的各种配套设施却迟迟无法交用,造成生活非常不方便。

今后在房山区,这样的情况将得到解决。近日,房山区出台了《房山区城镇居住项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移交管理暂行办法》,对于居住小区配套设施移交提出了“房山模式”,解决了以往移交的痛点,确保配套设施竣工后能第一时间交用服务居民。

以往,新房交付后部分配套设施很长时间不能投入使用。房山区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调研分析后发现,一些配套建成后存在移交受阻的原因,主要是规划与接收部门建设指标不一致、装修标准未约定清楚等。同时,部分配套设施缴纳了土地出让金,而土地出让协议中并没有约定移交事项,开发商对于无偿移交有异议。此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移交缺少服务平台,开发商要对接各个相关的政府部门办理手续,这也是移交手续慢的重要原因。

本次出台的《房山区城镇居住项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移交管理暂行办法》,打破了传统的开发商逐一对接移交模式,由区住建委统筹协调,搭建移交接收平台。对于具体移交的痛点,房山区将重点推进两个环节,一是“事前确认”,在建设前组织建设、接收单位提前就确认好配套设施建设和装修标准等,形成书面备忘录,杜绝了建设和接收的标准不一致的问题。二是“及时移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就组织建设、接收双方核查,如果有问题就限期整改,15个工作日内就完成移交工作。

房山区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模式”将移交节点前置,事先确认,并在竣工后及时组织接收,将有效避免配套设施交接矛盾,极大缩短了居住小区配套设施移交投用时限。“拱辰街道京西印玥项目社区管理用房、卫生服务站等配套设施竣工验收后9日便完成了移交工作,市民入住新房后,就能够尽早体验到配套提供的各项服务功能,让便民生活触手可及。”

下一步,房山区住建委将持续优化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移交工作流程,形成规范化的管理模式,不断完善“事前定标准,事中强监督,事后严把关”的工作机制,切实推进配套设施建设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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