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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盗用天然气,判!

市民可通过邮箱和电话方式检举偷盗气违法行为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焉晓辉 邓涛) 日前,烟台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协助芝罘公安、牟平公安成功侦破两起盗窃天然气案件。人民法院分别判决被告人贾某某、杜某某犯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并退赔被侵害单位。

这两起案件是我市2019年下发《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和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天然气盗用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以来,打击盗用天然气整治依法判决“0”的突破,标志着在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中,烟台市打击盗用天然气整治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开创了烟台市对盗窃天然气犯罪嫌疑人依法判决的先河。

记者了解到,近两年烟台公安与烟台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密切联动,梳理案件线索,有多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有力震慑了偷盗燃气不法行为,为正在开展的打击盗用天然气整治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偷盗气行为不仅带来严重的社会安全隐患,更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不要心存侥幸,务必做到安全、合法地使用燃气。

我市鼓励广大市民积极检举偷盗气违法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用气环境。举报邮箱ytdjtdq@163.com;举报电话:6843412、1885459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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