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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评查,是人民法院监督司法权运行的重要手段。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提出新需求、新期盼,如何提升案件评查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其保护法官依法履职、健全责任追究、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审判质效的作用,意义更为凸显。笔者认为,人民法院加强和改进案件评查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优化评查程序,确保公正、公开、透明。案件评查要敢于动真碰硬、自我革命,更要突破传统固有模式,创新多元主体参与机制,确保案件评查结果经得起事实和法律的检验。其一,法院内部以评查合议集众智、防误断。规定每件案件均由三名以上评查法官组成专案评查小组开展初评,经充分合议后提交案件评查工作组评议,确保评查过程论证充分、严谨细致。其二,法院之间以交叉互查保中立、促公正。由上级法院牵头,定期对辖区法院开展巡查,组织各院对重点案件进行交叉互查,确保评查结果客观公正。其三,法院之外以交流研讨拓思路、树公信。围绕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等开展交流研讨,提升案件评查公正度、公开度、透明度。
优化评查方式,激发自主查改内生动力。案件评查以自上而下的监督为主,但也应在上级法院巡查检查,本院审判管理及纪检监察部门评查督察的基础上,充分挖掘案件承办部门与承办法官自查、自警、自省的积极效应。一方面,推行常态化自我诊疗。以自主化、个性化、专业化为核心,探索建立部门全流程自查机制,促进自我检视、自我革新、自我提升。组织各部门针对本部门短板弱项开展专项自查,特别是以改发瑕疵案件为重点开展月度改发案件自查工作,并将其作为专业法官会议的重要议题。另一方面,推进长效化自主研学。以成果转化为牵引,发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作用,鼓励各部门独立开展问题调研,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出台个性化解决方案和工作经验,形成行之有效的工具和指引。
优化定责办法,实现促进发展的延伸效应。案件评查要针对个案从严从实认定问题,严格落实司法责任,更要注重发挥其促进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延伸效应。首先,引导法官用好申辩制度。将法官申辩意见作为评查定错定责的重要依据,鼓励法官认真对待申辩、积极行使申辩权,重点围绕裁判分歧阐述观点,做到态度明确、实事求是、言之有理,既维护自身权益,也为公正评查、探明问题奠定基础。同时,鼓励法官作好加分文章。注意发挥案件评查以点带面发现问题、以评为戒防范问题、以小见大示范引领工作的积极作用,引导法官从个案中发现规律,从规律中探寻进路。对主动检视问题,认真分析二审裁判思路并积极延伸思考,形成具有启发借鉴价值的案例分析、信息、工作指引等成果的,作为问题案件承办法官从轻减轻定责的重要参考。
优化评查队伍,积蓄法院发展蓬勃力量。要将案件评查与人才培养相结合,通过改革评查队伍架构,促进法院人才队伍长远蓬勃发展。其一,夯实中坚力量强根基。选拔政治坚定、业务优良、作风过硬、乐于奉献的法官参加评查工作,优先选任评查法官为各领域带教法官,组织评查法官参加各类研学论坛、编写审判实务指南、制作典型案例集等,激发尊荣感、责任感、使命感,更帮助其快速积累审判经验、提升业务能力,实现进阶式成长。其二,着力可持续发展浚源头。创设“评查助理”岗位,从各部门选拔优秀法官助理担任评查助理,承担辅助评查法官工作、参与评查成果转化、开展审判流程问题检查等职责,表现突出,形成积极工作成果的,为建设高水平、专业化法官队伍积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