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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西海全媒体记者 莫青)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冲击,全力实施社会保险“返、降、缓、补、扩”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累计为参保企业发放各项助企纾困减负资金12.57亿元,真金白银帮助企业和职工渡过难关,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力稳岗位促就业。调整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60%提高至90%,大型企业和社会团体由30%提高至50%,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稳岗扩岗支持力度。截至11月底,全省累计为13606户参保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2.16亿元,惠及职工37.05万人,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

顶格实施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对受疫情影响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企业,以及出现中高风险区市州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照每名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鼓励支持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岁至24岁青年,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

全力保市场主体。持续落实阶段性降费减负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截至11月底,累计降费减轻企业负担8.24亿元。其中:失业保险共计为28094户参保单位降费减负5.75亿元,工伤保险共计为36018户参保单位降费减负2.49亿元。

对国家规定的22类困难行业所属困难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出现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时限至2022年年底,其中22类困难行业企业的失业、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至2023年3月。截至11月底,全省累计缓缴社会保险费5.96亿元。

加大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力度,在持续落实好常规性保生活政策的基础上,延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向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纳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享受范围。继续放宽申领条件,切实提高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和在岗职工的竞争力。截至11月底,向企业在职职工和领金人员发放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713.85万元,惠及职工4860人次。统一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参加失业保险政策。从2022年 6月1日起,全省统一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同参保缴费同待遇,从制度上消除了城乡之间两个群体的差异,更加充分体现政策的公平性。

全面提升经办服务质效。取消申请证明材料,推行“免申即享”“数据比对+资金批量直发”的经办模式,通过信息数据精准比对、智能筛选,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的人数,将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培训等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企业账户,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直接拨付至职工社保卡,由企业、职工找政策变为政策、资金、服务找企业和职工,全程实现“免申请、零跑腿”。

发挥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制度优势,由省级统一比对下发数据、统一测算发放资金,严格落实四级审核制度,省本级和各市州社保经办机构对上报的数据快速审核、精准审核、事不过夜,特别是在因疫情居家办公、交通不便的情况下,安排各级社保经办人员驻场开展工作,第一时间通过社银平台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做到速度、准度两手抓两手硬,实现资金审核“零误差”,做到资金发放“零时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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