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2月22日讯(全媒体记者 张洋银 通讯员 刘莹)“感谢省市联动督办,使我们的水源地水质得到了充分的改善,让我们喝上了放心水!” 21日,娄底市二水厂厂长曾日映介绍,目前取水口周边全部装了防护栏,拆了网箱,水面漂浮物及时打捞,水质已达二类水源水标准,确保了水厂安全优质供水。
娄底市二水厂地处湘乡市棋梓镇杉山村和谷水村交界处,取水于水府庙水库,承担着娄底城区15万人的生产生活用水。由于跨湘潭和娄底两市,双方存在主体责任争议,导致保护职责不清,近20年都没得到妥善解决。根据国家要求,该水源应于2017底前完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但因多种原因问题一直未能解决。
2021年6月17日,省纪委监委“洞庭清波”行动督查组现场督查时发现,这一环境问题仍然突出。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娄底市纪委监委决定将它作为2021年省、市“洞庭清波”专项行动重点,着力推动湘潭、娄底共同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为督促解决问题,“组、厅、地”三方决定联合行动。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多次督查、调度,并要求两市政府共同出台娄底市第二水厂水府庙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方案,制定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开展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湘潭市负责辖区内水源地环境整治及监管保护责任。按“谁受益谁补偿、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娄底市每年向湘乡市支付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及相关环境保护经费100万元。
如今,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当地政府及时更换了围栏和标识牌,拆除了码头,谷水村631户居民住宅全部建成高标准化粪池。实行严格的保护,当地安排专人全天候巡查,严格控制人类在保护区内活动,使取水口周边恢复成自然湿地,娄底市第二水厂水源地水质得到了有效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