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3月30日讯(全媒体记者 张咪 通讯员 周玮明 杨浩)3月28日,株洲市医疗保障局出台10条利企便民举措,包括足额拨付资金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和疫苗接种、延长参保缴费期、持续优化医保服务等,支持疫情防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对于参保企业,切实减轻其负担,确保不因疫情影响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今年6月30日前,参保企业因疫情原因无法按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企业参保人员医疗生育保险住院待遇不受影响。

疫情防控期间,实行“长期处方”制度。特殊病种门诊月标准结余费用,可滚存至该月所属自然年度有效期内剩余月份;享受特门和“两病”待遇的人员,可根据病情需要,凭处方一次性购买2至3个月的药品。

持续优化医保服务。参保人可通过“湘医保”“株洲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业务。永久停保人员,家属可通过“诸事达”APP申请个人账户提现业务。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参保单位,办理参保登记、人员增减异动、基础信息修改、注销登记等业务,可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先行办理,后期再补交资料。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新参保登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人员信息修改、医保待遇核定发放等业务可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先行办理,后期再补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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