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记者宋芳科

因为一棵树,恋上一座城。


(资料图)

天水南郭寺,距今2500余年的春秋古柏依然苍劲雄浑。

分布在全市拥有100年以上树龄的4000多棵古树,是天水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活着的名片。

“古树是大自然馈赠给天水人民的礼物,我们一定要立法保护好。”天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维林如是说。

9月17日上午,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开展的“地方人大工作创新与实践”集中采访活动走进天水市。天水市是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如何保护好以古树为代表的“根”,以城市文明为代表的“魂”,天水市人大常委会用好地方立法权,创新探索小切口立法,紧密结合地方实际,依法保护城市的“根”和“魂”。

“古树是活着的文物,它们历经百年甚至千年沧桑,跨越世纪、跨越千年依然与天水人民朝夕相伴,我们必须保护好他们。”天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主任付建红表示,特别是一些千年古树,按照年龄来说都是耄耋老人,必须精心规范养护。

保护古树的经费,全民共护的意识,规范科学的养护等都是古树保护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有些古树生存空间被硬化,有些古树生长在居民小区,与居民争空间。”付建红说,在古树保护中这样的问题需要法律规范。

天水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制定《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列入2018年度立法计划。2018年经常委会两次审议,2019年1月13日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再次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2019年3月28日,经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批准,《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是天水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也是一部具有天水特色、符合市情实际、便于操作的地方性法规。”陈维林表示。

《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共二十四条,主要对立法目的、定义分级、适用范围、保护原则、管护责任、禁止行为、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它的出台,为加强和规范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有效防止损害古树名木违法行为提供了法治保障。

《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持续监督和支持下,在市、县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有效实施下,通过合理的经费保障得到较好的贯彻实施。

2020年上半年,天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多次深入县区开展依法古树保护调研检查,监督整改存在问题。

8月,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又组成执法检查组开展了《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8月28日,天水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査报告,并以联组会形式开展了专题询问,通过了《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审议意见》。

同月,天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督查组,就市政府贯彻落实《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

一系列的视察、执法检查、督察让《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落到实处,成为天水古树的保护盾牌。

2021年,天水市完成新一轮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共普查古树名木4810株,登记建档4765株,挂牌2300株。

其中新发现秦州区汪川镇高山刺叶栎古树群,麦积区甘泉镇泰山庙古柏树群、古油松群,麦积镇崇福寺古柏树群,新阳镇凤凰山古木梨树群、桥子沟古木梨树群,清水县金集镇古柏树群等为天水古树名木再添新绿。

同时,依据《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天水市各级政府加大对古树保护力度,特别是对破坏和影响古树的行为依法查处。

武山县对马力镇王门村村民烧毁楸桐树案件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后续处理措施落实情况及时进行跟踪宣传报道,以点带面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保护古树名木意识。

秦州区对太京镇部分古槐树电线电缆以及绳索铁丝嵌入树身影响古树生长问题,依法进行拆除,消除安全隐患。

秦安县对普渡寺千年白皮松周围房屋围绕、地面硬化影响正常生长问题,重点督办,拆除南面院房和硬化地面,严格落实救护措施。

一项项措施不仅保护了古树本体,还保护了古树生长空间。

“我们已经抢救复壮古树202棵,这些古树都是几百年、上千年的老树,不仅要保护,还要专业科学地保护,《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施行,给了我们规范和标准,为我们进一步保护好古树提供了法律支持。”付建红说。

杜甫的《秦州杂诗·十二》中就有对南郭寺春秋古柏的描述。

“山头南郭寺,水号北流泉。老树空庭得,清渠一邑传。”中的老树就是春秋古柏,在杜甫生活的那个年代,都已经是老树,时光又过千年,老树依旧相伴,这是一座城的幸福。

在天水,还有很多像春柏一样有传奇故事、有人文历史的古树,通过《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施行和保护,它们将继续与这座城市相伴下去。

作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天水不仅有古树还有古城、古民居。

陈维林表示,作为地方人大,他们将用好立法权,从小切口入手,立惠民之法,探索为天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提供法律保障,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天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由天水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表决通过,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022年3月31日审查批准,是天水市制定的第四部实体性法规。

“为文明立法,让文明入心”这是天水人大常委会小切口立法的又一次尝试,旨在通过法律规范和引导群众文明新风,共创美好家园。

天水西关古城原来是一片老街区,公共服务设施落后,居民人居环境较差。通过升级改造老街区成为古城旅游区,与城市一起换新的还有居民的文明水平。

“《天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以来,经常组织宣传,我们的生活条件好了,文明素养也要提高,像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等不文明行为不应该有,我发现了也会劝阻。”天水古城居民张敏告诉记者。

“有了《天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我们劝说市民有法可依,比如楼道乱堆乱放以前说还有人不听,现在我们拿条例中的法条给他们解释,大家配合多了。”秦州区自由路社区副主任王平表示。

天水市正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我们每个人都是文明城市争创者,《天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门立法,从开始就是全民参与,对市民文明素质提高是一种推进,期待良法善治,为文明城市增砖添瓦。”天水市文明办调研督查科科长李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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