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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马维勇 通讯员王小刚)7月2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主任会议,研究拟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题。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7月22日召开,会期一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魏吉平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素平、李群江、李亚林、刘金宇、李建兵、杨瑞硕,秘书长李海林出席会议。
会议讨论确定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时间和建议议题;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6月份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及相应的审议意见(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预算1-6月份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及相应的决定(草案);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科学技术进步“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及相应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河北省养老服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及相应的审议意见(草案);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五项联动监督和“6+1”联动监督“回头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及相应的审议意见(草案);讨论研究了《邢台市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立法规划》《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草案)》;讨论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及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关于《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的审议报告;讨论了关于修改《邢台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决定(草案);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罢免个别人大代表的代表职务的议案(草案)。
会议还讨论了人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