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9月26日,湖南省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其中包括,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30%。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
支持三孩家庭改善居住条件,按国家政策生育三孩家庭,单缴职工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60 万元,双缴职工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 70 万元。支持市外人员返郴置业,郴州市范围以外的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所购住房经认定为在郴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第二套房且家庭不超过两套房的,可按第二套房的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进城务工人员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时,其农村宅基地住房均不计入房屋套数。
推动“人才新政 52 条”落实落地对经认定的新引进国内外及省级、市级领军人才、市级高级人才、企业从市外新引进的全职市级实用人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和企业新引进符合郴州高质量发展急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购房补贴。
通过政府引导、行业协会运作的模精选优质楼盘,适时举办郴州市房地产展示交易会,开展式,楼盘评比活动,鼓励企业合理让利。在郴州市房地产展示交易会期间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按其所缴契税额的 80%给予补贴。
对已出让但尚未建设的商业用地,在满足公共服务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的前提下,可调整为居住、养老、文化、体育等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在土地出让年期不变的情况下,其主地出让金不再重新核算、不退不补,其用水、用电、用气和物业费在符合有关规定并履行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执行居民收费标准。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推进现房销售,对采取现房销售的项目,在土地供应、信贷支持、容缺审批、信用评价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支持。鼓励加大差异化住房产品的供给,优化规划指标建设高品质住宅引进第四代、第五代、智能化建筑等创新型产品,挖掘市场购买潜力。针对高端人才、养老人群、外籍群体等优化户型设计满足个性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