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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厦门12月8日电 近日,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管局会同集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商标侵权案,在有效维护知识产权的同时,又达成了原被告双方的和解。

今年1月,该案原告发现青岛一网店存在侵权行为,遂将其诉讼至当地法院。3月4日,这家涉事公司将侵权网店转让给厦门一企业,原告便将厦门这家公司诉讼至集美区人民法院。厦门公司负责人认为,对之前网店的侵权行为并不知情,且侵权行为发生在变更之前,自己不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调解过程中,集美区市场监管局特邀调解员与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提出,该公司的商标侵权行为属实,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被告企业作为受让方,在转让之前,应尽到审查的义务,并承担法人应有的责任。该案因企业方未尽到审查义务,购买该公司后,应一并承担相应责任。几经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其实,这得益于集美区强化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据介绍,为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体系,从源头化解知识产权矛盾纠纷,集美区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并与区人民法院形成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合力,着力解决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过程中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以塑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6月,集美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一工作人员被集美区人民法院正式聘请为知识产权诉讼对接中心特邀调解员,截至目前已成功调解九起涉及电商、个体户经营者等多种经营模式的知识产权纠纷。(张萌 曾真 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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