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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人民法院:

成功调解一小微企业37万元案款

本报讯(记者 盛嘉敏 通讯员 赵悦)近日,在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努力下,廊坊某跃公司与北京某正公司及供货人买卖合同纠纷案37万元案款执行到位。

2022年5月,原告廊坊某跃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北京某正公司与供货人诉至大厂法院。经审理,大厂法院认定被告北京某公司应向原告支付买卖合同剩余款37万元。

进入执行程序,大厂法院了解到申请执行人系一家小微企业,因外欠款项导致经营困难。该院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冻结被执行人部分银行账户,执行法官多次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公司沟通,讲解法律依据及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执行法官调解下,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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