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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乡检方举行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
帮助迷途少年重新起航
河北法制报讯(武会中刘灿)为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和程序透明化水平,近日,柏乡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举行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并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检察官、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侦查人员、社工参加仪式。
柏乡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不起诉人系未成年人,是初犯,具有立功情节,有悔罪表现,且认罪认罚,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决定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八个月。在考验期内,被不起诉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现考验期满,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在不起诉宣告室,书记员宣告了纪律,核实了被不起诉人的身份信息,检察官宣读了不起诉决定,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真诚而深刻的训诫。
人民监督员、柏乡镇南滑一村党支部书记张红海表示,希望被不起诉人珍惜法律给予的宝贵机会,引以为戒,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好好学习,将来好好工作和生活,回报父母、回报社会。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做实做好附条件不起诉工作,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参加此次活动的被不起诉人深刻反省了自己的行为,承诺今后会认真学习、遵守法律法规,坚决不再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法定代理人保证今后一定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引导,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