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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大货车司机李先生近日反映,其驾驶大货车从江西南昌、湖北鄂州下高速时,收费员认定车上装的紫薯属鲜活农产品,免收过路费;但从湖北襄阳下高速时,却被收取900元过路费。对此,后者的解释是,紫薯不是红薯,不在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他们“只是照章办事”。

设立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意在减轻农民负担,如此“照章办事”未免有些教条。建议及时调整完善品种目录,坚持惠民初衷,考虑现实情况进行柔性处理,多一些理解和包容。 文/杨丽 图/张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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