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深入推进“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持续强化重点市场秩序监管,努力推动规范有序、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全省共创建12967个“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承诺企业(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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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1家实体店参与“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
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协同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放心消费创建,进一步拓展和提升放心消费创建范围、质量和效果。在放心消费单位创建基础上,推动放心消费城市创建。推进“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将“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纳入“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等创建工作,推动“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向更大范围、更多领域覆盖。截至目前,全省共有4951家实体店参与“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9亿元
开展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全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更加有力,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提升效果明显。加大重点行业行政约谈力度。联合主管部门、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消费投诉举报较集中行业经营者开展集体行政约谈,督促指导经营者自查整改,包容审慎,及时纠正经营者轻微违法行为,督促守法规范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分别对22家医疗美容服务机构、12家住房租赁市场主体、13家汽车销售企业开展行政约谈。强化消费投诉举报处置,及时接收处理12315、12345平台以及“一部手机游云南”转办消费者投诉举报。截至目前,全省共受理投诉12.57万件,受理举报4.28万件,接受咨询22.16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936.38万元。以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等为重点场所,旅游、电信为重点行业,引导指导市场主体加入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积极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强化消费纠纷源头解决,目前全省共有853家ODR企业。
建设星级农贸市场381个
积极配合重点市场疫情防控。督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主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将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场所作为疫情防控重点区域和环节,压实市场开办方、场内经营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环境卫生达标水平。积极开展农贸市场星级评价,支持和指导有条件的农贸市场积极探索智慧化、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新模式,不断在提升管理服务质量、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上赋能,推动建设了一批标准化、智慧化农贸市场。截至目前,全省共有星级农贸市场381个,其中五星133个、四星144个、三星104个。
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强化旅游市场常态化监管。针对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和旅游场所大型娱乐设施监管重点,强化食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旅游场所大型娱乐设施等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共查处涉旅案件39件。强化节日旅游市场秩序执法检查。聚焦景区景点、特色小镇、游乐场、商业街区、机场、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酒店、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突出食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和价格监管等重点,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线上线下全链条监督检查,排查安全风险和隐患,确保节日旅游市场秩序稳定。联合开展购物场所专项执法检查。由省文旅厅牵头,联合税务、市场监管、公安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大理、丽江2个重点旅游地区部分旅游购物市场主体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旅游购物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旅游购物市场秩序,维护云南旅游形象。
开展“2022清风行动”
加强对农(集)贸市场、花鸟鱼虫市场、宠物交易市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网络交易平台等重点场所或区域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市场开办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落实野生动植物交易管控责任,严格规范使用名称和经营范围,严禁非法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交易、滥食野生动物行为。开展“2022清风行动”,强化线上线下市场执法检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违法犯罪行为。
强化合同行为源头治理
开展住房租赁市场“铁拳”行动。以合同行为为“小切口”,开展住房租赁市场综合治理,积极推行《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强化医疗美容服务合同行为监管。督促指导医疗美容机构依法制定和提供医疗美容服务合同,平等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源头防范医疗美容消费纠纷。依法查处医疗美容服务机构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供稿:云南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