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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甘肃网11月1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杨昕)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甘肃省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甘肃省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

《甘肃省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指出,全面推行林长制,靠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加强重点国有林区、自然保护区、生态脆弱地区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甘肃省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指出,对在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中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甘肃省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指出,每年6月至8月草原虫灾应急防治关键时期,各草原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对应草原虫灾级别,省级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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