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每年招生都是自己最紧张的时候,想收钱又怕被揭发,回头看,就是在给自己挖坑,希望后来人不要重蹈覆辙……”日前,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纪委监委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在会场播放的警示教育片《杏坛镜鉴》中,该市实验小学原副校长李某亮懊悔不已。
此前,清江浦区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李某亮为他人在解决非施教区内学生入学、转学方面谋取利益等问题,区纪委监委随即组织人员展开调查。
(相关资料图)
调查发现,李某亮名下财产与其实际收入严重不符,并且其名下银行账户存在多笔不正常现金存入记录。
“2011年以来,这5张银行卡存在频繁的交易记录,每年的5至10月份都有多笔次现金存入。”请你说明一下情况。
“都好多年了,我也记不清了,有可能是我以前做校外辅导时,收的补课费。”李某亮狡辩道。
“2016年后,为什么入学实验小学的非施教区学生数量明显超出正常范围?”调查人员追问。
“当上副校长后,来找我帮忙解决孩子上学的人自然也就多了,碍于情面,能帮的也就帮了,而且解决孩子上学也是做好事,但是,我绝对没有拿过家长一分钱,顶多也就是吃顿饭而已!”李某亮回答。
“那这个U盘里的100余名学生信息是怎么回事?”
原来,随着调查的深入推进,工作组在李某亮的一个移动存储设备中发现了一份“神秘名单”。这份名单记录了2016年以来李某亮违规帮助非施教区学生入学的人员情况。核实有关情况后发现,这些学生并不符合相关条件,但却就读于该学校。
看到U盘后,李某亮无从狡辩,如实交代了问题。
“我收到第一笔好处费是在2011年8月,金额是5万元……”李某亮回忆,当时他一年的工资也没有那么多,拿到钱后内心又惊又喜,放在办公室柜子半个月后,才把钱存入银行,从此就走上了不归路。
经查,从开始分管招生工作后,李某亮先后50余次接受朋友、同事等人的请托,违规帮助解决相关人员孩子入学问题,并接受不同价位的“辛苦费”,非法谋利共计140余万元。
最终,李某亮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万元。